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确保道路通行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经大队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留坝县城区范围内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道、非法加装遮阳伞、雨蓬、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含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不得停放在未施划车位的禁停区域。
二、在街道上擅自设置障碍、占用公共泊车位放置物品。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五、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安装遮阳伞、雨蓬,上道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
留坝交警将通过对上述违法行为采取拍照、监控探头抓拍取证、锁车轮、拖移等一切强有力的手段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进行处罚并在全县曝光。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告之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16-3921309
特此通告!
留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