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冉小兵 丢失坐落于陕西省留坝县火烧店乡墩墩石村东河口组,小地名:大湾,面积50亩,小地名:小湾,面积:49亩,两处林地权利证书,林权证号:留林政字(2011)第0000007273号,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