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0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0916-3928887
税正富 丢失坐落于陕西省留坝县江口镇青岗坪村青岗坪组,小地名:大坡,面积12亩,一处林地权利证书,林权证号:留政林证字(2010)第0000005277号,声明作废。
陈光菊 丢失坐落于陕西省留坝县江口镇青岗坪村二组,小地名:张汉金房后坡,面积70亩,小地名:溜石巴湾,面积188亩,小地名:潘家坪对面,面积36亩,小地名:牛圈后,面积38亩,小地名:岩桑湾,面积113亩,小地名:阴边沟,面积122亩。六处林地权利证书,不动产证书号:陕(2023)留坝县不动产第0002549/0002550/0002551/0002552/0002553/0002554/,声明作废。
刘红 丢失坐落于留坝县老家属院,建筑面积:86㎡,规划用途:住宅;房权证号:留房字第(2015)247号,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