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马秀明丢失坐落于陕西省留坝县江口镇洪武村四组,小地名:下屋基坪,面积3亩,一处林地权利证书,林权证号:留林政字(2010)第0000002810,声明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