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何景涛 因保管不善,将陕(2017)留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065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