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不动产公告字〔2025〕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四至 |
备注 |
1 |
留坝县安全供水服务站家属楼全体业主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留坝县厅城路 |
/ |
宗地面积:277.65平方米
建筑面积:614.56平方米 |
住宅 |
北:J1-J2以建筑散水为界,邻留坝县水利局。 东:J2-J5以道路边为界,邻厅城路。 南:J5-J6以建筑散水为界,邻留坝县水利局。 西:J6-J1以建筑散水为界,邻留坝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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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