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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发布遗失声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留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0916-3928887

刘长平 因保管不善,将2021留坝县不动产权第00007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吕调东 因保管不善,将留政林证字2010字第0000002725号林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李世华 因保管不善,将留政林证字2011字第0000005453号林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留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