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留坝县结合巡察工作实践,制定出台了选派新任科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暂行办法,发挥巡察岗位教育、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增强干部知责担当的政治定力、提升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用人导向。
优选抽调人员。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新任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岗位锻炼,熟悉纪检、党建、财政、审计、信访、农业农村、项目工程等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无巡察工作经历的新任科级干部(含试用期干部)原则上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实践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原则上应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工作,每轮巡察时间为60天左右。 明确审批程序。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根据《中共留坝县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相关规定提出选派计划,发函至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收到来函后,研究选派干部人选名单,于5个工作日内复函至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按回避要求将选派干部编入相应巡察组,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向选派干部所在单位发文通知。 严格日常管理。选派干部在巡察岗位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县委巡察组明确其岗位职责,加强日常培养管理,跟踪其德才表现。是中共党员的,按要求参加县委巡察机构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锻炼结束后,对抽调干部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现实表现出具书面鉴定,反馈给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并存入干部个人档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个人考核、奖惩、晋级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选派新任科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岗位锻炼,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竞彩足球比分:巡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发现、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渠道。”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通过在巡察岗位锻炼,有利于提高各级各部门优秀干部的政治责任意识、履职担当意识,不断增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使干部在巡察别人的同时也警醒自己,让遵规守纪成为干部在今后工作生活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周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