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试行)

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试行)
项目号 事项编码 禁止事项 主管部门 地方性许可事项
1 100001 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100002 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农业农村局
3 100003 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 行政许可事项涉关部门
4 100004 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5 100005 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100006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不得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100007 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县住建局
8 100008 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县发改局
9 100009 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县发改局
10 100010 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11 100011 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县发改局
12 100012 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 100013 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不得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者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14 100014 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5 100015 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