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12月留坝县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留市监处字〔2022〕 11号

留坝县玉皇庙镇中心卫生院经营劣药案

留坝县玉皇庙镇中心卫生院

陈某

你卫生院未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记录不完善,疏忽漏查药品的有效期,造成15种中药饮片中有的超过了保质期或有的未标明有效期,计算货值金额576.13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1、警告;2、没收劣药中药饮片15种;3、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5日

2

留市监处字〔2022〕 12号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汉中龙溪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王某

当事人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给予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3日

3

留市监处字〔2022〕 6号

销售过期食品案

留坝县留侯镇北关商店

罗某某

2022年5月12日对留坝县留侯镇北关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着11种商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给予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

4

留市监处字〔2022〕 7号

销售过期食品案

留坝县留侯镇营盘商店

杨某某

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你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着4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对外销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给予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

5

留市监处字〔2022〕 8号

销售过期食品案

留坝县马亚丽百货商店

马某某

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你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着10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对外销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给予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

6

留市监处字〔2022〕 9号

销售过期食品案

留坝县营盘佳佳商店

冯某

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你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着9种预包装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给予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

7

留市监处字〔2022〕 10号

销售过期食品案

留坝县王玉兰商店

王某某

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你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着4种商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给予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

8

留市监当处字〔2022〕16号

经营不合格燃气自闭阀案

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留坝分公司

袁某

销售安装的规格型号为Z0.9TZ—15/15—0DIA3燃气自闭阀经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检验,该产品的自动关闭性能实验(欠压自动关闭)和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30日

9

留市监当处字〔2022〕17号

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留坝县枫叶红酒店

王某某

经营使用的盘子经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给予警告。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7日

10

留市监当处字〔2022〕18号

经营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

留坝县百姓燃气厨具经营部

徐某某

经营销售的执行标准为GB16410-2007的家用燃气灶具经陕西秦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该产品的电点火装置:无法点火,一般结构:无二道阀门,灶结构:无熄火保护装置,判定该产品不合格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1、没收不合格燃气灶具1个;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7日

11

留市监处字〔2022〕 13号

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留坝县好实惠生活超市

洪某某

2022年7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你超市经营销售的“格恋”牌卫生纸和“家乐纸杯”进行了依法监督抽查,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测,当事人经营销售的该批次“格恋”牌卫生纸的尺寸偏差(节距)系数不符合GB/T20810-2018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销售的该批次“家乐纸杯”的杯身挺度不符合GB/T27590-2011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8日

12

留市监处字〔2022〕 15号

销售超过期食品案

留坝县马道粮油烟酒综合商店

景某某

2022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你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着11种预包装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在对外进行销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给予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0日

13

留市监处字〔2022〕 16号

留坝县火烧店镇中心卫生院经营劣药案

留坝县火烧店镇中心卫生院

陈某某

2022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在留坝县火烧店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药品销售区摆放有货值金额1058.6元的7种超过保质期的药品在对外销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规定1、没收超过过期的药品;2.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

完全履行

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