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青桥驿镇米石场至两岔河公路已建成通车,群众出行问题得到解决,木龙沟渡口已丧失服务功能且长期停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水上运输安全,决定撤销木龙沟渡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桥驿镇政府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已撤销渡口停止渡运。
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障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撤销渡口后,严禁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私渡。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