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二次听证公告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留坝县智慧停车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盘活市政公共资源,根据《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政府229号令)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第一次留坝县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基础上召开二次听证会,讨论方案具体实施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留坝县智慧停车实施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457日(星期)上午900,在县人民政府三会议室(信访局二楼)召开。

三、申请参加听证条件

1.凡户籍在留坝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留坝县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426日(星期)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留坝县紫柏街道司法路1号,留坝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格或停车规划范围内利益群体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1.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七、其他事项

1.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6-3921496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留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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