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柏街道办事处,江口镇、马道镇人民政府,相关养老机构:
现将《留坝县移民安置点社区老年人餐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留坝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
留坝县移民安置点社区老年人餐桌运行
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充实移民安置点老年人服务内容,解决搬入地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实现社区服务多元化,不断提升移民安置点养老服务工作水平。经县民政局会议研究,决定在紫柏街道办事处大滩、马道镇马道街、江口镇河西三个移民安置点建设互助式“老年人餐桌”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一、服务对象及范围
1、紫街办大滩移民安置点(含金水茗居南区、北区以及选矿厂移民安置点)及紫街办辖区内居住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
2、马道镇马道街移民安置点及马道镇辖区内居住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
3、江口镇河西移民安置点及江口镇辖区内居住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
老年人根据标准自愿缴费,提供就餐服务。
三、收费标准
就餐服务根据不同年龄,以低偿、无偿两种形式收费。
1、65—69周岁收取餐费成本价。
2、70—79周岁收取餐费成本的半价。
3、80周岁以上免费。
4、所有服务对象办理就餐卡并缴纳制卡工本费,8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缴纳管理费80元/人/月。
四、收费办法
1、65周岁至79周岁老人需预先缴纳餐费,每月结算。
2、8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先缴纳虚拟餐费,虚拟餐费只限于老年人餐桌就餐服务消费,结余餐费不予退回本人,每月结算并清零。
五、运作模式
1、老年人餐桌按照工作日时间提供就餐,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不提供就餐服务。
2、为确保老年人能够安全、安心、舒适就餐,就餐服务提供一日两餐,不提供早餐。午餐时间为10:30—11:30,晚餐时间为16:30—17:30。
3、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提交就餐申请、身份证明资料及户籍证明。
4、老年人餐桌就餐服务采取一人一卡制,只限于对符合条件的本人提供就餐服务。
5、所有服务对象需自觉遵守老年人餐桌相关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对不遵守制度,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运营者可以拒绝就餐服务。
6、为了支持鼓励社区或相关供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由县民政局组织不定期进行抽检,每个季度抽检不少于三次,按照抽检平均就餐老年人人数,对提供就餐服务的社区、供餐服务机构给予每人每天8元的生活补助。
六、附则
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留坝县民政局。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留坝县民政局移民安置点社区老年人餐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