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店镇

留坝县火烧店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一、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保护和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及社会主义的全民合法权益和权利,发展辖区内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以“四养一林一旅游”的产业发展格局,科学制定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等提供良好服务;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群众受益;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群众多渠道转移就业;尊重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农业新技术示范,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搞好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搭建辖区内便民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丰富完善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农村教育体育事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村民民主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内涵,着力解决基层民主管理中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完成县政府、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火烧店镇党委、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一)内设机构5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生态环境办公室。

4.文化建设办公室。

5.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事业单位4个

1.综合执法办公室。

2.党群服务中心。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驻镇派出机构按有关要求进行统一设置。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3956108

负责人:邵毅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镇火烧店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