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桥驿镇

留坝县青桥驿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一、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保护和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及社会主义全民合法权益和权利,发展辖区内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坚持四养一林一旅游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制定镇村发展规划,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等提供良好服务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群众共同富裕引导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群众受益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群众多渠道转移就业尊重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农业新技术示范,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搞好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搭建辖区内便民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丰富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农村教育体育事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做好农村信访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内一支队伍综合执法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村民民主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强化存取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内涵,着力解决基层民主管理中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完成镇党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青桥驿镇党委、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一)内设机构5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生态环境办公室。

4.文化建设办公室。

5.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事业单位4个

1.综合执法办公室。

2.党群服务中心。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驻镇派出机构按有关要求进行统一设置。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3998009

负责人:陈晨

地址:留坝县青桥驿镇青桥铺村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