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留侯镇人民政府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县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县级有关部门派驻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础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保护和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及社会主义的全民合法权益和权利,发展辖区内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以“四养一林一旅游”的产业发展格局,科学制定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等提供良好服务;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群众受益;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群众多渠道转移就业;尊重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农业新技术示范,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搞好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搭建辖区内便民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丰富完善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农村教育体育事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村民民主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内涵,着力解决基层民主管理中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完成县政府、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留侯镇党委、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一)内设机构5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文电、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计、群团、档案、武装、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政协委员工作。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旅游开发、重点项目、“双招双引”、商贸流通等工作。
3.生态环境办公室(加挂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本区域生态环境统筹协调和管理。制定并实施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镇村规划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天然林保护、水利、河湖林长制等工作。
4.文化建设办公室(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设主任(所长)1职。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思想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5.社会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民政、社会保障、扶残助残、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综合创建等事务。
(二)事业单位4个
1.综合执法办公室,副科级,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辖区城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监督、村镇管理、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文化旅游等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综合执法工作,并建立与县级行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机制。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牌子),副科级,设主任(站长)1职。
主要职责: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辖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等便民服务措施。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相关事项办理;承担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社保、医保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副科级,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安创建、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察、指挥、调度、督办、考核等提供技术性支撑;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承担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受理来自热线、网络、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
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加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规定的落实。负责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农林水、畜牧生产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就业创业、动植物防疫检疫等服务工作;负责镇公共场所、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三)驻镇派出机构按有关要求进行统一设置。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3966017
负责人:牛立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留侯镇镇枣木栏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