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规划,协调推进健康留坝战略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规定。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工作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和监测,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建议。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在职责权限内,拟订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等地方性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九)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根据中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县委和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在留坝召开的国家、省、市和县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医疗卫生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学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负责落实全县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统一监管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并对医疗废水处理进行监管;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及《留坝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综合股
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刑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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