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工作规章制度,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全县公安情报指挥中心建设,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三)开展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文物、生态环境、生物安全、森林和水源等领域犯罪案件;依法侦办经济案件;依法打击整治对野生动植物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开展全县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
(五)依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六)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来留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警卫对象、重要会议以及国防科研产品运输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十)负责全县禁毒工作。
(十一)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三)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执法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刑事复核案件。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和公安机关警用航空管理工作。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负责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
(十八)拟订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和实施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警察招考计划申报、录用政治考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竞彩足球比分: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维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情报指挥中心
政工室(督察审计大队)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和水源地保护大队)
法制大队
交通管理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直属机构:
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 :孟剑波
地址:留坝县司法路7号
联系电话:(0916)39215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