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留坝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工作规章制度,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全县公安情报指挥中心建设,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三)开展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文物、生态环境、生物安全、森林和水源等领域犯罪案件;依法侦办经济案件;依法打击整治对野生动植物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开展全县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

(五)依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六)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来留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警卫对象、重要会议以及国防科研产品运输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十)负责全县禁毒工作。

(十一)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三)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执法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刑事复核案件。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公安机关警用航空管理工作。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负责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

(十八)拟订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和实施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警察招考计划申报、录用政治考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竞彩足球比分: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维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情报指挥中心  

政工室(督察审计大队)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和水源地保护大队)

法制大队

交通管理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直属机构

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 :孟剑波

地址:留坝县司法路7

联系电话:(091639215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